一、台灣境內交易
(一) 七天鑑賞期
根據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第十九條規定,消費者於收到商品後的次日起計算七天內享有無條件退換貨的權利。
若消費者因個人因素退貨(例如:不喜歡、尺寸不合),退貨運費需由消費者自行負擔。
若退貨原因為商品瑕疵、寄錯商品或商品與訂單內容不符,退貨運費由本店負擔。
(二) 客製化商品
個人客製化商品,依據行政院公布之《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》,本店有權不接受退換貨申請。但本店承諾依照中華民國民法、消費者保護法及其他相關法令,提供瑕疵擔保、換貨、保固維修等售後服務。如有退貨或保固服務相關責任與費用負擔,將於商品頁面中清楚說明。
二、台灣以外地區或跨境交易
(一) 運費
除個人客製化商品或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外,消費者在收到商品後次日起計算七天內可申請退貨。商品寄出及退回之運費將由消費者自行負擔。
若商品符合以下情況,退貨運費將由本店負擔:
與訂單不符之商品(如規格、樣式、數量等不符)
商品有瑕疵或缺陷(如品質問題、運送損壞等)
商品與頁面描述不符(如用途、功能等)
除上述情況外,商品寄出及退回運費將由消費者自行負擔。
(二) 消費者權益保障
如消費者所在國家對消費者權益保障之標準高於本政策,本店將依該國家之消費者保護標準為準。
(三) 關稅
跨境交易商品於通關時,如收件地區海關收取相關稅金與費用,均由收件人負擔。